直接答案:公平非歧视 + 从第一天把地基打好。中国的招聘受《就业促进法》等规定的公平、非歧视原则约束,同时用工关系建立之初就有大量法定手续必须同步完成。
法律依据
- 《就业促进法》第三条: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,不因民族、种族、性别、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。
- 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条: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
- 《社会保险法》第五十八条: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。
关键要点
- 招聘广告和面试措辞避免涉及民族、种族、性别、宗教信仰、户籍等歧视性表述。
- 入职当天起就要同步启动签合同、办社保,不能「先干两个月再补手续」。
- 对候选人的资质、资历与岗位匹配度进行客观评估,是合规且稳妥的选人依据。
- 录用通知(offer)虽非劳动合同,但违约也可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,发出前要谨慎。
实务提示
- 背景调查须取得候选人同意,注意个人信息保护合规。
- 录用通知发出前要完成内部审批,避免发出后反悔产生责任。
外资企业特别提醒
- 招聘外国人还需办理工作许可与居留证件,不能直接用工。
与美国强调反歧视诉讼框架(EEOC 等)不同,中国的招聘合规更强调「关系建立之初把手续办齐」。需要合规招聘与入职流程支持,欢迎联系 CRBPO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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