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接答案:先仲裁,后诉讼。中国的劳动争议解决走的是比美式诉讼更快、更偏行政化的路径——仲裁是起诉的法定前置程序,不能直接告到法院。
法律依据
- 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五条:发生劳动争议,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;对仲裁裁决不服的,除法律另有规定外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- 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四十七条:追索劳动报酬、经济补偿等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,以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、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,实行一裁终局。
- 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五十条:当事人对非终局裁决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关键要点
- 起诉前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,这是法定前置程序。
- 部分小额争议一裁终局,仲裁裁决直接生效。
- 对非终局裁决不服,可在收到书面裁决 15 天内向法院起诉。
- 双方逾期都不起诉的,书面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实务提示
- 注意仲裁时效(一般为一年),及时主张权利。
- 日常留存劳动合同、考勤、工资单、规章制度等证据。
外资企业特别提醒
- 调解、仲裁、诉讼各阶段都可和解,书面和解协议更具约束力。
外资企业特别提醒
- 注意保留送达凭证,避免时效中断争议。
- 劳动仲裁不收费(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五十三条),诉讼受理费每件仅10元,显性成本低,但时间成本和证据要求高,日常留存证据更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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